上海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合同常见纠纷有哪
我付了百分之三十的房款给个人,房子没过户给我,现房主反悔,不卖房子了,并且不承认己付款的事实,我起诉后,法院断他没有卖房的权利,房子不到买卖期限时间,官司他赢了,但他拒不退我交的房款,那我房里的东西就不拉走,等他退我款后,我才能退出房子,请教律师,如果我不在,他把我房间里的东西扔掉了,他是否该负法律责任。上海房产律师解答有没有购房合同,按照具体合同履行。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合同常见纠纷有哪些
1.房屋面积差异的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单价,或是约定“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应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且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一般双方都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情况均应事先了解,故对一方当事人事后要求补交面积差价款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双方对面积单价及面积差额进行特别约定的除外。
2.二手房过户税费争议
法律虽规定房产过户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为出卖方,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主体。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交易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经协商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照税务部门对各类税种及纳税义务人的明确规定确定税费承担人。
4.定金条款表述与适用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未约定定金性质,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应支持。
5.房屋质量的交接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